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13日上午如期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宣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员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05,092,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预定的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以105,092,82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同意股数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已于2003年10月27日、2003年11月12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宫香基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认为公司二00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