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鲁正审字第10172号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对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1年6月 30 日止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本专项报告所发表的意见是在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我 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资料做出的职业判断。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且对本 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前次募集资金系根据公司1992年1月15日第二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经 泰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泰经改发〖1992〗第008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4月按10: 3的比例以每股人民币240元价格向股东配售股票29425.2 股(公司股票拆细前),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06.2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82.66万元, 配股 资金至1992年4月30日止全部到位,并经泰安市审计事务所验证出具(92 )泰审事 验字第28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贵公司董事会决议和泰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募集资金净额全 部用于购置润滑油分装生产线,以扩大润滑油的生产能力。截至1992年8月31日止, 新增润滑油生产线已投入使用。现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 额 投入截止时间润滑油分装机及配件 599.75 1992年7月30日
运费及调试费 79.30 1992年7月30日
合计 679.05
    上述项目投入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差额3.61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该项目于当 年8月投入使用,为公司当年增加销售收入357万元,增加利润77万元。
    三、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有关的信息 的披露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传顺    许中祜
    中国.济南
    200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