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山石油”或“本公司”)受让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鲁润股份”)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2001年3月7日,本公司与泰安鲁浩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鲁浩”)签订 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泰安鲁浩所持鲁润股份法人股5028万股。
    2、本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公司股票于当年12月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挂牌交易。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注册资本:32, 052 .888万元,法定代表人:冯东青。本公司属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主要从事石油成品 油的购销、房地产开发、油库、加油站的设计施工、安装、餐饮旅游服务等业务。
    3、本次转让前,泰安鲁浩持有鲁润股份法人股76,791,730股;转让后, 泰安鲁 浩还将持有鲁润股份法人股26,511,730股,占鲁润股份总股本的15.55%。 本公司此 次受让鲁润股份法人股5028万股,占鲁润股份总股本的29.5%,受让价格为每股2. 16 元,受让总金额为108,604,800元;受让后,本公司将成为鲁润股份第一大股东。
    4、 本次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以货币方式支付:泰安鲁浩与泰山石油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书》后三日内,泰山石油将支付总价款的20%, 股权过户完成后三日 内支付总价款的50%,股权过户完成后三十日内,支付剩余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 生的有关费用由泰山石油承担。
    5、 《股权转让协议书》由泰安鲁浩与泰山石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股权过户在公告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6、截止公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持有鲁润股份流通股。
    7、截止公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有买卖鲁润股份流通股的行为。
    8、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9、本公司是以山东泰山石油化工(集团)总公司为发起人,由发起人所属部分 国有资产折价入股改组设立的。根据国家财政部材管字〖2000〗34号文批准, 2000 年2月28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本公司国家股全部无偿划 转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基础上经过重组于 2000年2月28日成立的一家综合性石油石化股份公司。 它集中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公司的优良资产和核心业务,是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成品油生产商及经销商; 是中 国最大的石化产品生产商和分销商,亦是中国第二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商。 公司 注册资本:688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毅中,注册地址:中国北京惠新东街甲六号,经 营范围为: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石油的加工, 石油产品的生 产,石油产品的贸易及运输、分销和营销;石油化工、化纤、 化肥及其它化工产品 的生产、分销与贸易;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 工及其它化工产品和其它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 究、开发、应用。
    11、本公司与出让方无产权关联关系。
    1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13、本公司承诺:本次受让的鲁润股份法人股在一年内不转让, 期满后若需转 让应符合国家规定。
    14、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国经贸企〖1997〗160号文件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业经 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15、备查文件:《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