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被担保人以自身等值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2,350万元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东岳支行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同时,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东岳支行提供等额的人民币贷款担保。2006年6月2日,双方与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东岳支行签订上述互保协议,期限为7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互保双方以自身等值资产提供反担保。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吕如峰,注册资金:6,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钢材、铝材等建材销售、金属制品的加工等业务。
    截止2006年5月末,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亿元,负债总额7,782万元,净资产7,539万元,资产负债率50.79%,实现净利润255万元。该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东岳支行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同时,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东岳支行提供等额的人民币贷款担保。2006年6月2日,双方与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东岳支行签订上述互保协议,期限为7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互保双方以自身等值资产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等额贷款担保,有利于充实公司流动资金,扩大主营业务。上述贷款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350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