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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于二00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至二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委托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信托理财的议案》。
    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1997年8月1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信托机构,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8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主要为: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业务等。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盈利能力,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委托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信托理财。公司于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与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根据协议,公司首次信托理财的资金为2000万元,信托理财的期限为自受托方开据《信托资产管理证明书》起为一年,其运作范围为在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国债。按协议约定,当信托财产年收益率低于6%时,其收益为公司所有;当年收益率超过6%而低于10%时,受托方收取相当于信托财产总额2%的管理费;当年收益率超过10%时,受托方收取超过部分作为其管理拥金。受托方将发挥信托投资的优势,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及债券投资等规定,采用积极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管理和运用好信托资金,公司亦将通过该笔信托理财获得稳定的收益,对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好的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