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6月5日接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06]160号)。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