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形式投资开发满庭芳住宅小区项目的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经营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与湖南省中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房地产")协商,我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投入中欣房地产资金3000万元,开发满庭芳住宅小区项目,贷款期限为18个月。中欣房地产以足额现值的建设用地通过国土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登记后向银行进行抵押担保。中欣房地产承诺我公司投入的资金仅用于该项目建设,不挪作他用。我公司将加强对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到期收回投入本金和固定回报。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