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文《关于同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开业,并于2004年6月28日举行开业典礼,正式开始运营。
    东方基金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8%;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6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6%;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8%;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8%。东方基金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9号;法定代表人:李维雄;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