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4月4日在河北省保 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5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5 名监 事全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山先生主持。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原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 备,自2000年度起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帐龄 比例(%)一年以内(含一年) 1
一至两年(含两年) 5
两至三年(含三年) 8
三至四年(含四年) 30
四至五年(含五年) 100
    二、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 81,746, 447.3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74,644.73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8,174 ,644.7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5,397,157.85元,加上 1999 年度未分配利润 113,574,606.3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8,971,764.15 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00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00年底总股本27,500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27,500,00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151,471,764.15元结转下一年度;拟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按 2000年末总股本27,50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5股, 向全体股东实施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
    该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预计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2001年度至少分配1次;
    (2)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拟用于股利分配比例为30%;
    (3)股利分配拟采用送红股、派发现金红利的形式,现金红利占股利分配的比 例不低于30%。
    (4)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制定预案, 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1、公司于2000年度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增资配股方案,股本结构和总股 本发生了变化,为了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拟将原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27,500万元
    (2)第二章第十三条 原条款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塑料制品、 塑料管材、 大棚膜、地膜、复合包装材料、合成材料、蓄电池隔板、塑料彩印、烧碱、盐酸、 聚氯乙烯树脂、液氯、漂液、次氯酸纳、木糖、木糖醇、糠醇等的生产;塑料、化 工等材料和产品的销售。
    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塑料制品、塑料管材、异型材及塑钢门窗、大棚膜、 地膜、土工膜、复合包装材料、合成材料、热收缩包装材料、烧碱、盐酸、聚氯乙 烯树脂、液氯、漂液、次氯酸纳、木糖、木糖醇、糠醇等的生产;塑料、化工等材 料和产品的销售。
    (3)第三章第十九条 原条款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0,000 万 股,成立时发起人河北保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 的比例为75%。
    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0,000万股, 成立时发起人河北保塑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75%;公司2000年 度以1999年末20,000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 每10股配3股的增资配股方案后,总股本增至27,500万股。
    (2)第三章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原条款为:普通股20,0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5,000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 有5,00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数的75%、25%。
    修改为:普通股27,5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9,500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 8,00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70.91%、29.09%。
    六、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1年5月9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