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21日在河北省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5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山先生主持。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二零零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同意公司与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化工)签署的《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1、沧州化工的基本情况介绍
    沧州化工设立于1994年4月,于199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公司证券代码:600722,股票简称:沧州化工。该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南环中路18号,法定代表人:周振德,注册资本为42,142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化工原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压力计、水泥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沧州化工资产总额317,229.72万元,负债总额215,950.11万元,股东权益96,268.66万元,2002年1-12月,沧州化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253.29万元,净利润448.38万元。
    2、《互保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仅限于公司与沧州化工双方,不包含双方的子公司。
    (2)担保方式
    双方同意相互为对方进行的商业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协议期限为两年,自2003年4月24日至2005年4月23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形成并延续的义务和责任。
    (4)担保金额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务实的原则,对沧州化工的财务、市场和资信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公司经营比较稳定,其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与其签订《互保协议书》不会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且沧州化工同意为本公司提供等额担保,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4、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为止,除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4,100万元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数量。
    三、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山先生在与沧州化工签署的《互保协议书》的限额内决定各笔担保的数额并签署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