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5号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共292,6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与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拟合资组建杭州传化宝硕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32,200,000股回避表决,260,413,800股赞成,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李清荣律师现场见证,并认为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颐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文件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