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7日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周山董事长主持,经过充 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设立北京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优势,抓住北京2008年申奥成功为公司带来 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拓展公司建材产品在北京地区的市场,同意公司的两家控股子 公司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和保定宝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北京宝硕新 型建材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管材管件、异型材及塑钢门窗等产品在北京地区的市场 开拓和销售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其中: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出资 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 %,保定宝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 占注 册资本的25%。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西大街1号,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山,经营范围为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易燃易爆物品除 外)、化工原料、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制品、五金。
    二、投资参股保定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与有关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 司的运营和发展筹措充足的资金,同意公司做为发起人之一出资40万元组建保定市 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市财政局、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法人 单位和1056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118万元,其中公司占注册 资本的0.7%。该公司注册地址为保定市龙飞路948号,法定代表人:张良军, 经营 范围为商业银行业务。
    三、责成公司经营层抓紧落实“公司将拥有的糖醇分公司的全部资产整体出售 给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作。
    公司将所拥有的糖醇分公司的全部资产整体出售给集团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 2001年9月16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为止, 集 团公司并未能按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的规定,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将 本次资产收购价款不少于交易金额的50%支付给本公司, 双方亦未能就集团公司承 担本公司相应的债务事宜与有关债权银行达成协议,致使该项交易未能如期进行。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责成经营层抓紧与集团公司和有关债权银行的协调和沟通,促 使集团公司尽快以现金方式或者承担本公司相应的债务方式支付此项交易的金额。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