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通知,中国信达于2007年5月22日至6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份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5%。
    截止2007年6月6日,中国信达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06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已全部出售,减持后中国信达尚持有本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1,272.331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成为公司第五大股东。目前,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70.8513万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金华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200万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54.6605万股,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附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减持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