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21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通知,中国信达于2007年5月17日至5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份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7%。
    截止到2007年5月21日,中国信达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46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减持后中国信达尚持有本1,872.331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4%),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770.8513万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金华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万股,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