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3月1日、2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本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3月6日上午停牌1小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咨询,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