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获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006.9万股国家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9.71%,占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股权的15.39%)于2005年2月28日上午十点在河北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第二次流拍,并定于2005年3月21日上午十点在河北省拍卖总行举行第三次拍卖。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上述股权拍卖情况,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