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10 日在厦门海 滨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2人,代表股份216,253, 315股,占股本总额29,600万股的73.0586%,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王宪榕女士主持,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福建 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招文、杜国长先生进行现场见证,大会以逐项投票表决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增发A股的议案》。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的说明》。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发不超过9,000万股A股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增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3.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 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 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4.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 股股东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机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5.定价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定价,即在一定询价区间内, 通过网下和网上对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询价区间由公 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6.发行方式:采取在询价区间内网上申购与网下申购相结合的累计投标询价方 式发行,根据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总额和网上、 网下发行数量。其中证券投资基金和一般法人机构投资者可选择网下或网上两种申 购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申购,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其他投资者以网上申购的 方式参加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 %为限,享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具体优先认购比例由本公司董事会按上述原 则予以确定。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本次增发募集资金约为140,000万元, 主要用于收购 厦门国际会展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8.本次增发新股决议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四、《关于2001年度增发A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01年增发A 股相关 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按照本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式,根 据具体情况决定发行时机、询价区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方式。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2.签署增发A股募集资金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3.在本次增发A 股工作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条款进行修 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4.增发完成后本次增发的股份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5.办理与本次增发A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1年增发A 股完成后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滚存利润的 议案》。
    同意:216,230,8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6%;弃权: 0股;不同意:22,5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国有股减持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01年增发 A股涉及的国有股减持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16213215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 9815%;弃权:0 股;不同意:40,100股。
    本次增发新股的议案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曾招文、杜国长律 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