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前接控股股东宁波维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已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的40259600股公司国有法人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72%;同日该公司又将所持有的本公司43584600股国有法人股质押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东门支行,以获取该行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85%,质押期限从2003年8月7日至2006年7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