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上午召开,会议采用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表决,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的议案;
    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4500万元,本公司拟出资3900万元,经营者个人出资16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86.67%和13.33%。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品、床上用品的制造、加工等;投资建成后,该公司年销售约1.4亿元,年利润约500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丰布厂改制》的议案。
    1、改制企业的资产关系:
    (1)人丰布厂现属公司二级法人,这次由本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现人丰布厂经营群体共同出资改建有限公司。
    (2)现人丰布厂使用部份资产(指所有土地和厂房),由改制后企业租赁,其余资产包括经营性往来款,经评估后,以评估值作为转让价的基础依据转让给改制后企业。
    2、股本设置:改制后企业的总股本为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总股本的82.5%,人丰布厂主要经营者和经营群体出资750万元,占总股本的12.5%,宁波维科精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总股本的5%。
    本次决议通过的议案中,其中第二、三项议案需经公司下次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