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3月12 日召 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1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度总股本29,349.42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29,349,4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0,096,544.9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本次不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4月18日
    2、除权除息日:2002年4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4月3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4月1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10元。
    2、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08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机构投资者, 实际发放 现金红利每股为0.10元。
    3、发放年度:2001年度。
    4、领取办法:持有国家股股东、 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咨询方式
    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5369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