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32号文件,对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报送的《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2、证监公司字[2007]32号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