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内容为公司以资产作为出资组建合资公司。
    2、本次交易合作对方为外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概述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博(香港)纺织有限公司于200年12月18日在浙江省宁波市签定《并购增资协议》,其主要内容为:
    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价6000万元与华博(香港)纺织有限公司出资的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合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将占合资公司75%的权益,华博(香港)纺织有限公司占其余的25%权益。
    按照协议,本公司的出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华博(香港)纺织有限公司的出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出资额的50%,其余部分2年内缴清。
    根据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甬国评报字(2006)第066号评估报告,截止2006年9月30日,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总资产21036.99万,负债15039.84万,净资产为5997.15万,评估增值率为0.58%。本次资产评估已获宁波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备案同意。
    二、合资方介绍
    名称:华博(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2楼3207-08室
    法定代表人:吴一民
    三、合资的目的及意义
    通过合资,有助于推进公司的国际化经营战略,并享受国家对中外合资企业的政策优惠。预计本次投资的静态回收期为6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博(香港)纺织有限公司签署的《并购增资协议》
    2、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中外合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