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江杰因病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吴海中代为行使权利;独立董事万钢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吴太石代为行使权利,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名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授权
    1、 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担保发生时已经颁布的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 董事会在以下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汽车空调器厂对其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美金100万元。
    董事会对以上授权额度实行定期评价制度,评价期最长不超过壹年。
    3、 董事会责成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
    三、关于为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80%)提供的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于2004年11月到期。为支持该子公司的良性发展,董事会决定为该子公司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按投资比例提供2400万元担保,期限壹年。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授信额度。
    四、聘任蔡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蔡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蔡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附简历:
    蔡向东先生:196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航天局八O三研究所科研处副处长、计划市场部副部长、所长助理。现任上海航天局八O三研究所副所长兼上海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