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9日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后,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与会人员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收购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没有异议。认为:公司将太阳能电池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中予以重点培育的新产业,此次收购,符合公司“一元为主,多元发展”的投资战略,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会议还认为:此次收购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收购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李英德先生已办理退休手续,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李英德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及监事职务的申请,并提请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推荐监事陈盟飞先生在李英德先生辞去监事长职务期间担任监事会临时召集人。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