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关于收购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太阳能公司”)1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投赞成票。
    董事会认为,太阳能电池符合世界对环保、可再生能源的需要和发展趋势。太阳能公司自成立以来,利用航天技术开发了系列太阳能发电系统产品,产品技术含量高,种类齐全。目前,太阳能公司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已超过40%。太阳能公司在技术、产品种类、市场营销和品牌等方面已经形成的竞争力将有利于该公司在未来国内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中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公司将太阳能电池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中予以重点培育的新产业,出资456.67万元收购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持有的太阳能公司10%的股权,符合公司“一元为主,多元发展”的投资战略,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鉴于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均为关联董事,关联董事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无法达到董事会决议生效的法定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2003-02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