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次监事会于二OO二年四月十二日在 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列席了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 会后,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二OO一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OO一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同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光汽车电器有限公 司原总经理,原财务主管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事项出具的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并同意董事会“关于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应当从中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避免类似事件 的发生,董事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将公司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三.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如下决议
    1.二OO一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报告
    2.二OO二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报告
    3.二OO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续聘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6.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7.二OO二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8.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9.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在金桥现代科技园区扩建公司产业基地及技术开发基地的议案
    以上议案一、二、三/1—6需提交二OO二年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