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0年11月3日在上述三报和网站上刊登了第一次催告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催告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1月21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1月17日-11月21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大道2610号双拥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5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5年11月7日)起停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的权利及行使方式
    1、流通股股东的权利
    公司流通股股东除本公司章程规定权利外,就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有特别的权利:
    (1)可以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委托公司董事会等方式行使投票权。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由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流通股股东行使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截至于2005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或公司董事会作为代理人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均须无条件接受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址:2005年11月14日8:00-17:00至上海浦东大道2893号公司股东接待室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893号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邮政编码:200129
    电话:021-58461891
    传真:021-38710103
    联系人:林勤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150 沪机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沪东重机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50 买入 1元 1股
    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50 买入 1元 2股
    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50 买入 1元 3股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实现形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对象为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11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18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6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委托。在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征集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5年11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赞成________
    反对________
    弃权________
    (注:请对上述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05年11月21日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5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