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 审议通过《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