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05年11月21日在上海召开关于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21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17日-11月21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大道2610号双拥大厦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5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流通股股东的权利及行使
    (一)流通股股东的权利
    公司流通股股东除本公司章程规定权利外,就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有特别的权利:
    1、可以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委托公司董事会等方式行使投票权。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由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流通股股东行使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截至于2005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或公司董事会作为代理人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均须无条件接受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七、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委托的具体事宜见已公告的《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股东之间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采取召开投资者座谈会、举行媒体说明会、进行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或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上述沟通协商安排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九、有效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及委托征集人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十、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不少于两次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的刊载时间分别为2005年11月3日、11月16日。
    十一、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最晚于10月2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10月20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和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0月20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11月5日)起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上市之日复牌。
    十二、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5年11月14日8:00?17:00至上海浦东大道2893号,公司股东接待室 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5年11月14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893号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邮政编码:200129
    电话:021-58461891
    传真:021-38710103
    联系人:林勤国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0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股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150 沪机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沪东重机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沪东重机”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50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50 买入 1元 2股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50 买入 1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