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05 年9 月20 日在上海市浦东大道2601 号双拥大厦16 楼会议厅召开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建能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 人,其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65,039,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4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11 人,代表股份546,133 股;非流通股股东2 人,代表股份164,493,120 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和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了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的预案》
    ( 1)关于“同意周建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同意165,038,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 股,弃权1,133 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45,000 股,反对0 股,弃权1,133 股。
    ( 2)关于“同意江民达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同意165,038,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 股,弃权1,133 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45,000 股,反对0 股,弃权1,133 股。
    (3)关于“选举杨家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65,038,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133 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45,000 股,反对1,133 股,弃权0 股。
    (4)关于“选举高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65,039,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46,133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到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 年9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