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5年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8月12日在上海浦东大道2789号东华大楼309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 监事代理人1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初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技改项目资金安排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