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船舶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促进船舶配套尤其是船用柴油机制造业的发展,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集团)、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沪东重机)和日本三井造船株式会社(简称:三井造船)决定在上海共同投资建设大功率船用柴油机合资项目,三方曾签署了合资意向书(详见2005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刊登的本公司临2005?003公告)。2005年4月25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该合资预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文件签订手续。(详见2005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刊登的本公司(临2005?012)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5年7月5日上述三方正式签署了合资合同、合资公司章程、增资协议等合资文件。
    按合资合同约定,本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12亿元;注册资本:人民币4.8亿元。其中:中船集团出资人民币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5%;沪东重机出资人民币2448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1%;三井造船以相当于1632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34%。
    本项目合资期限为三十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
    合资公司是在现有中资公司“上海中船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基础上通过增资扩股而设立,并非以全新设立的方式组建而成。
    本项目及合资合同等文件还需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