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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5年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3月20日在莘奉公路4999号棕榈滩酒店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初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0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
    2、通过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本年度公司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均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审议同意《公司2004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四、审议同意《关于200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同意《关于公司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预案》;
    六、审议同意《关于修改公司会计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审议同意《关于调整柴油机保修费用计提比例的议案》;
    八、审议同意《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九、审议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预案》;
    十、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的预案》;
    十一、审议同意《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预案》;
    十二、审议同意《关于本次发行符合配股条件的预案》;
    以上第一、三、四、五、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还需提请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