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在上海浦东大道2789号东华大楼309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代理人1名。沙慧忠董事因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周建能董事代理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04年第三季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