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4日在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机东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监事代理人1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松木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及监事代理人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0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
    2、通过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本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均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同意《2002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审议同意《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同意《200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