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1年11月27日 在公司机东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代理人2名。 公司 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合法 有效。经讨论和投票表决(有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应收江扬船厂的部分帐款和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 限公司有关设备进行置换”的议案。
    1 、 将公司应收江苏江扬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江扬船厂的部分柴油机销售款 22037194.11元(帐面余额)的债权以评估值20935334.40元 待财政部确认 转让给公 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2、沪东中华造船(集团) 有限公司用其所有的整套平面分段流水线设备置换上 述债权 该设备评估值23722086.20元,待财政部确认 。
    3、上述部分债权的置换价格以经财政部确认的评估值为准,设备的置换价格在 经财政部确认的评估值的基础上,减去评估基准日至置换基准日止的折旧额 每月 248914.77元 。资产置换的价差, 由需支付的一方在资产置换基准日通过银行向另 一方支付。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平面分段流水线出租给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 司”的议案。
    1、将公司整套平面分段流水线设备出租给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租赁 期限10年,自收到财政部确认批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开始计算。
    2、设备月租金为:设备交易值×0.67%+本月初设备净值×10%/12
    注:本月初设备净值=上月初设备净值-上月折旧额。
    设备净值(设备交易值)即上述设备置换价格。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不仅能减少公司的金融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质量, 而且能 提高公司收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对实施结果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