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0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1年10月24日 在公司机东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代理人2名。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及代理人经过认 真审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 认为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出席第二届董事会200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各位董事,在审议《公司2001年 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及损害国家、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