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亲自参加表决董事10名,钟坚董事因公务出国,委托杨家丰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
    (2)审议通过《关于延期举行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7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
    2007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8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53.27%)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临时提案,要求在原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中增加《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预案》。主要内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38万元/人(含税)。
    鉴于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增加了上述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作如下调整:
    1、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07年7月11日,参会股东登记日期、地点和方法不变,仍为2007年7月13日,上海双拥大厦。
    2、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原来的"2007年7月16日上午9:00"调整为"2007年7月27日上午9:0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原提案内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不变。公司将于2007年7月2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再次提示性公告。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预案,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