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进一步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