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司接控股股东沪东造船厂通知获悉:沪东造船厂和中华造船厂按国务院 授权投资机构—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决定,自2001年3月26 日起合并成一个新 的法人实体,名称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大道 2851号。
    沪东造船厂原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2284.1180万股(占总股本的50.87%)全 部转由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原沪东造船厂法人资格取消。
    新的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继承原沪东造船厂的所有权益, 同时也承担其所有责任,并承诺:继续履行沪东造船厂应当履行的义务与各位股东 协力维护共同利益。
    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此予以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