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公司接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通知,中船集团已于2006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公告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261号),该“批复”同意中船集团公告收购报告书,并豁免中船集团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有关规定,中船集团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本公司将于近期协助股权划转双方办理该部分股权的登记过户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