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八 年五月八日在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14956 .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经大会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及设立费用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 公司设立登记的具体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票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股资金投向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聘期一年。
    八、选举产生了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其成员是:周振柏、陈为 铨、徐平、李本度、路希逵、姚柏森、张海森、束诚、周儒珍、王惠梁、干凤琪、 马崇礼、聂丽娟、杨道万、李爱辉,共十五人。
    九、会议选举吴松木、王文龙、吴晓初、黄金伟、周顺福、刘虎林、张华、何 华良等八人为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章兼群、王森华、顾显明、胡明洪、高玉英等 五人,一起组成了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