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7月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期:2003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继续聘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2、关于增补毛志宏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3年7月3日(星期四)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号,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5173591-6944
    传真:0431-517423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3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代理人签名盖章: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