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监事会于2001年10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田向立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 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2、 审议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沈阳一东四环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