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的通知获悉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实,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宁夏综合投资公司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本公司14000万股国家股股权的事宜,在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了受让方要约收购义务后,已于200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至此,中国石油集团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4000万股国家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