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六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在宁夏银川长相忆宾馆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含两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王朝刚、周惠安、陈小平、闫军、张泳、张炳九(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钱立先生因为出国、董事郑焕明先生、李达先生因为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炳九先生、董事周惠安先生、董事陈小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有关事项,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九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公司总经理《关于调整2002年第四季度和全年计划的议案》。
    2、以九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3、以九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