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 年5月20日上午9:00时在宁夏银川长相忆宾馆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4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70%,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本公司董事长王朝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 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大会经集中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了如下决议:
    1、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01年度工作报告》;
    2、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4、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5、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利用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6、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7、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的全文刊登于2002年4月18 日的《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8、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选举张炳九先生、钱立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候选人简历等刊登于2002年4月18 日的《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
    9、以同意1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 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将继续聘请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的审计机构。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祖贵洲先生出席了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及表决 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