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02年4月16日在宁夏银川市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到会,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同意《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审议并同意《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同意《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二届二次全体会议,监事会认为该次会议的召集、 召 开、议案的审议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 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