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3月9日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焦学义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的议案》;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57343.28元,公司按10%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金689619.21元后,结转到下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2967724.07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1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896192.13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9619.21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89619.21元, 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8140389.5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57343. 28 元。再按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89619.21元后,结转下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12967724.07元。
    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经营环境仍未得到根本改善,公司经营仍面临严峻 形势,200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资金将暂时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对2001年利润分配一次。
    (2)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30-50%。
    (3)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分配的比例约为40-60%。
    (4)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将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预计现金分红比例占 60%以上。
    (5)具体分配政策届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 情况对该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八、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准则》、《宁夏大 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准则》;
    九、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提出的《关于提请董事会增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工 程师的议案》;决定聘任毛登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附:毛登辉、陈坚先生简历
    毛登辉先生:男,48岁,中共党员,初中文化,化工工艺工程师。曾任银川化 肥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化肥分厂党总支书记、工会副主席、副厂长、宁夏磷肥厂 党委书记、鲁西化工集团宁夏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宁夏大元 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陈坚先生:男,35岁,中共党员,1989年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专业, 毕业后分配至宁夏炼油厂技术开发部工作,曾任技术开发部部长、宁夏大元炼油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