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25日收到丁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丁杰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丁杰先生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将会尽快提名推荐合适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审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丁杰先生多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